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石台县七都镇水槽至胭脂桥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侵占林地堆放弃渣,施工作业产生的山石、渣土滚落山坡毁坏林地,总计侵占、毁坏林地66亩。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
2.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1.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2.合理合法使用林地
3.违法地块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五、完成时限
2025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占用林地行为。2023年3月县林业局依法立案调查,2024年5月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处理。2024年10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并提起公益诉讼,现公益诉讼义务已履行完毕。
2.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2024年5月业主方聘请第三方制定复绿实施方案,开展补植复绿工作。2025年3月由县检察院聘请的第三方对复绿林地进行了验收,林地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初步具备森林生态功能。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压实林长制责任,常态化开展涉林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日常巡林巡查,定期通报林长巡林情况。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 05662828112
电子邮箱:353325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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