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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504-00044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五一”假期消费警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5
废止日期: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五一”假期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5-04-25 11:28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节日氛围愈加浓厚,旅游、购物、餐饮等消费活动将迎来高峰,为保障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的消费,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如下警示:

一、旅游出行,提高安全意识

旅游出行,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景区及民宿,明确行程、费用、服务标准,警惕“低价团”“强制购物”等陷阱;出行提前查询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景区开放情况,合理规划行程;自驾出行先检查车况,遵守交通规则,规避风险,确保出行安全。

二、文明就餐,倡导绿色消费

餐饮消费,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馆、农家乐,注意食品新鲜度和加工环境,拒绝野味及其制品;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抵制浪费;点餐时确认菜单价格、收费标准(警惕“时令价”模糊标注),结账时认真核对账单避免纠纷。

二、促销打折谨防消费陷阱

购物消费,消费者需警惕“虚假打折”“虚构原价”“先涨后降”等套路,仔细阅读促销活动说明,确认适用范围、时间限制、满减条件、退换货政策等细节,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理性消费,按需购买,避免盲目跟风囤积造成浪费。

 

四、保留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发票、宣传页面、交易记录等消费凭证。如遇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全国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