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满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爬山虎三轮车运输长条物资时受到交警管制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三轮汽车“爬山虎”(以下简称“爬山虎”)在运输林木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安全防护稳定性差,绝大多数无牌无证无保险,违法装载,给道路县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一、周边现状
近年来,东至、青阳、祁门等周边县区均已开展了“爬山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符合国标“爬山虎”要求办理牌证手续,对不符合国标“爬山虎”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并强制解体报废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违法打击和宣传教育力度,整治行动获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各地都普遍取得良好实效。
二、事故情况
我县四年来涉及“爬山虎”的交通事故共计50余起,其中亡人交通事故2起。如2022年9月发生在仙寓镇的一起因超长违法装载致未成年人学生死亡的“爬山虎”交通事故,社会影响较大,教训惨痛深刻。因“爬山虎”车辆基本都没有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车主有赔付能力弱,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安宁。
三、车辆隐患
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或违反货物装载规定上道路行驶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10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第11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号牌”。但“爬山虎”在操作稳定性、制动稳定性和车辆碰撞安全性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没有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合格证,购买者无法登记注册号牌,无法购买交通强制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等。经测量,“爬山虎”车厢长仅2米多,驾驶位置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而运输的木材普遍长度超过8米,运输时均存在超长、超高现象,严重超长时尾部拖地行驶,行驶中给路边行人和车辆带来极大风险,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事故后果较重。
四、社会关注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近三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提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议题连年递增(2022年11件、2023年13件、2024年23件),我县部分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多次反映无牌无证“爬山虎”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我局交通管理部门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强化路面管控,依法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执法时注重柔性执法,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帮助驾驶员筑牢安全意识,确保出行时始终紧绷安全驾驶之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生产,要坚持防范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前期,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已联合开展三(四)轮车整治行动,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爬山虎”车主认清形势,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要再购买该类车辆。已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爬山虎”的车主,请尽快自行处理车辆。“爬山虎”不是唯一运输工具,林木运输是可以使用安全合规的有牌有证车辆规范装载运输。
五、源头管控
我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各乡镇、村委会、木材毛竹加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说清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讲明违规运输的违法性、危害性,“说理式”执法全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多次提醒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并积极建议进购原材料时,选择使用安全性能较好、保险齐全的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也可将生产流程前置,提前与原材料提供、销售方充分洽谈,在运输前按需截裁原料,确保合法合规生产。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石台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参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要靠大家共同营造。我们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石台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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