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新云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提高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的提案》(48号提案)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防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您提议中的内容答复如下 。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要提高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协作,提高技防能力,加强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等工作。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一是强化防范宣传。在线上,各派出所通过“警民议事厅”等群组,向辖区居民发布预警提示、典型案例等,不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在线下,通过办理户籍业务、接待群众、入户走访等契机,向群众发放宣传单页,面对面向辖区群众介绍,同时引导帮助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不断降低群众被骗风险。二是强化劝阻反制。公安机关预警专班24小时全天候运作,第一时间对可能存在的被骗群众开展上门进行见面劝阻。2024年,通过见面劝阻直接挽回群众损失共计200余万元。同时,加强与各银行网点、电信运营商建立高效协作运行机制,密切配合,及时对涉诈账户及号码及时进行封控。三是强化打击质效。县公安局依托侦查中心建设,调整优化反诈专班,建立一支与本地发案形势相适应的反诈专门队伍,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全年移送起诉电诈及关联犯罪人员118人,同比上升23%,全力追赃挽损,全年挽损总额90余万元,同比上升13.8%,特别是2起40余万元冒充领导诈骗案件全额挽损。
再次感谢您的提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为我们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石台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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