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行政综合执法能力的建议》已收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安排专人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文件精神,我县于2023年3月推进乡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赋予七都镇、横渡镇、仙寓镇、大演乡、矶滩乡、丁香镇、仁里镇人民政府县级审批执法事项254项,赋予小河镇人民政府县级审批执法事项255项。2023年11月,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乡镇与县直赋权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通知》;经济发达镇小河镇与17家赋权单位签订《乡镇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了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自赋权工作开展以来,县司法局通过专题培训班、案卷评查传帮带、赋权单位培训下沉等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十余次,并发放了执法文书范本、执法手册等材料,各乡镇共有117名人员获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切实保障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2024年,为巩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县委编办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县8个乡镇均已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县委编办核定,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8名(矶滩乡核定编制6名,其余7个乡镇核定编制8名),2024年5月,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乡镇执法人员(每个乡镇3名)我局对招聘人员的专业提出了“优先聘用法律专业”的建议。同年11月,我局组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工作,8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2024年10月,根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的工作指示精神,市司法局对各县区乡镇赋权工作开展了专项调度,我局对乡镇进行了走访调研,经调研,发现我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存在执法装备配备不齐、执法人员“混岗”使用、缺乏法制审核力量等问题,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我局在县政府常务会上汇报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并提请会议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执法车辆)、明确人员岗位、加强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实践等问题,会议原则通过我局意见。2024年12月,县政府督办室联合县司法局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走访调研,并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
2025年1月,为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我县乡镇赋权工作,1月14日,县司法局组织县委编办、部分乡镇分管同志前往东至县开展学习交流。
2025年2月底,县委编办印发《石台县全面推开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开启《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指示,大部分赋权事项经研判需要收回,赋权事项有较大调整,县司法局积极配合县委编办指导乡镇对赋权事项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收回事项和保留事项,切实推进乡镇与县直单位执法边界明晰。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处于“三上三下”听取意见阶段,预计五月底正式对外发布。下一步,县司法局将贯彻上级工作精神,立足岗位职责,协调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机制,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保留的赋权事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执法培训、执法资格考试、案件评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石台县司法局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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