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渔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渔政综合执法能力,助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相关要求和石台渔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以稳定实施支持政策、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强化渔政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线,扎实推进渔政法治化建设,优化渔政执法资源配置,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渔政执法科技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巩固提升渔政综合执法能力,为推进渔政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内容
结合我县渔政执法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2025年度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资源养护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对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建设内容。
(1)渔政执法装备购置与升级:依法依规实施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包括购置或租赁渔政执法车、快艇、无人机等现代化执法装备,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精准。同时,加强执法装备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提升装备性能和使用寿命。
(2)渔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渔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渔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数据实时共享、案件处理全程跟踪。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透明度。
(3)渔政普法宣传及执法能力提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提高渔民及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通过执法培训及执法装配配备等方式强化执法效率,提升执法能力;重点流域执法强化,加大秋浦河、清溪河、黄湓河等重点流域的巡查和执法活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采用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三)补助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具体标准结合政策目标任务和工作实际自行合理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支出项目,严格规范的使用项目资金,切实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和及时纠正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局党组报告,不得出现套取、挪用补助资金及闲置浪费等情况。渔业资源养护支持政策资金不得用于渔政执法宣传、执法能力提升、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等以外的支出,并避免与其他财政项目资金交叉重复支持。局项目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督促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执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二)强化信息报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明确自身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要对报送材料和相关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主要内容
总投资(万元)
财政资金(万元)
备注
1
渔业资源养护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石台县
(1)渔政执法装备购置与升级:依法依规实施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包括购置渔政执法车、快艇、无人机等现代化执法装备,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精准。同时,加强执法装备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提升装备性能和使用寿命。
3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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