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规可以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为防止冒领、重复领、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情形发生,现将申请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杨鑫玉等6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2595333)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每个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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