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安徽省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部署。印发《2024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二是多渠道组织开展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班”学习,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和专题辅导报告会,举办统计青年课堂,交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成果,每季度开展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测试。三是多举措推动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顺利完成国家常规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统计监督,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各方面。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持续推进《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修订工作。联合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开展立法调研,按照新修改《统计法》精神,修改完善《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申请将修订《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审议类项目。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按要求将清理情况在门户网站公示。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统计行政许可、处罚和企业信用等政务信息,并按要求推送给相关信用公示平台。四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汇报,认真部署统计法治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按时向省委、省政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和国家统计局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2024年对40余件件事项、行政合同文本、重要文件和制度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3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2名公职律师,制定并落实《安徽省统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全年未发生违法或不当决策事件和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就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况。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省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率居全国前列。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省局+市县局”三级联动“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四是提高统计执法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统计执法系统建设,不断增强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提升统计法治监督效能
一是高效完成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任务。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对照督察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任务,督导推动各项督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努力提升执法检查质效。制定方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检查质效。三是强化统计信用建设。省、市、县联动指导统计违法企业整改纠错,对完成整改的企业,第一时间指导开展信用修复。四是不断加强贯通协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协同,多次会商统计违法案件,派驻纪检组对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嵌入式监督。加强与组织部门协作,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抽调统计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及时核查巡视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
五、多措并举加强统计法治宣传
一是坚决落实普法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赴地市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授课。局党组会议多次听取统计法治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新修改《统计法》公布施行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二是组织全省统计系统集中宣传。及时发文部署各市、县级统计机构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组织全省统计机构干部职工聆听专题讲座,利用局机关新进人员培训会、新任市县统计局局长培训会、各专业年报会议等,组织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三是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学习宣传。省、市、县统计局分别向同级相关部门发送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提示函,推动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省统计局举办部门首席统计员培训班,派员赴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重点宣讲解读新修改《统计法》。四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各级统计机构负责同志分别为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授课,专题宣讲新修改《统计法》。五是广泛开展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展示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折页、制作宣传展板、开展知识问答、演出原创相声短剧、参加媒体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利用基层调研、走访企业、党建活动、执法检查等工作契机,主动“送法上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视频和解读文章,着力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统计机构负责同志积极在主流媒体刊发表署名文章,全面解读宣传新修改《统计法》。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安徽省统计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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