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季度,我县未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因明文废止或自动到期而废止或失效,具体情况为:2025年4月18日,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办〔2014〕30号)、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办〔2014〕31号)明文废止;2025年4月24日,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调查协查联审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起试行一年,到期已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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