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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506-00018 组配分类: 环保督察整改
发布机构: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6
废止日期: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6 10:32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机动车环检机构检测造假问题突出。池州市对车辆尾气检测源头管控不力,部分机构甚至人为造假干扰检测结果,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石台县护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在多项数据未上传、排放尾气冒黑烟等明显不符合要求情况下,违规给予车辆检测通过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机动车环检机构检测造假问题突出。池州市对车辆尾气检测源头管控不力,部分机构甚至人为造假干扰检测结果,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石台县护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在多项数据未上传、排放尾气冒黑烟等明显不符合要求情况下,违规给予车辆检测通过。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专项行 动,全面排查整治弄虚作假行为。 3.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管,对机动车排放检测开展 “双随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环检机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目标任务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推动机动车检测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依规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查处到位;2.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加强日常监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329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