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横渡镇野猪猎捕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野猪种群数量已明显超过生境承载量,在部分地区成灾,严重危及到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野猪猎捕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猎捕野生动物的种类
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2025年度猎捕野生动物仅限于对农林业的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的野猪种群。
二、猎捕野生动物的数量
以省林业局批准的野猪猎捕数量为准。
三、猎捕活动的期限。猎捕野猪的期限自2025年8月11日开始,根据野猪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猎捕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猎捕野猪的地点
猎捕区域是除集镇区、农村居民区、学校、工矿企业、
部队营区、军事禁区等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禁猎区以外的区域。横渡镇猎捕区域主要包括7个行政村。
五、猎捕的工具、方法
猎捕的工具全部采用活索套。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土枪、土铳、汽枪和毒药、炸药、地弓、地枪、排铳、铁夹等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和工具,禁止使用陷阱、火攻、烟熏、挖洞和其他危害人畜安全、危害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狩猎方法。
六、猎捕活动组织方式
(一)成立横渡镇护秋狩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
领导、成员包括公安、财政、林业、农技、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在林业站下设办公室,主要协调办理护秋猎捕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建横渡镇护秋猎捕队。根据横渡镇辖区范围广
的实际,组建了由28人猎捕经验丰富的队员组成的护秋狩猎队。各村护秋队长要做好狩猎队员的分工和猎捕日程安排、协助镇政府做好猎获野猪的收取登记和处置工作。
(三)制定集中统一的猎捕制度。(1)实行猎捕队员录用公示制度。严格实行猎捕队员准入制度,镇公安派出所、林业站按照有关规定逐项审查,从严考核,对拟录用的人员情况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2)实行区域包片负责制。横渡镇共28名猎捕队员,组建7支猎捕队。第一猎捕队:何广元、方立、舒石秀,队长:方立,猎捕区域:香口村;第二猎捕队:舒仁军、舒其杰、林文斌、许孝春、许孝东,队长:林文斌,猎捕区域:河西村。第三猎捕队:胡萃江、胡萃仁、胡立明、胡传继、杨成、杨雷,队长:胡萃江,猎捕区域:横渡村;第四猎捕队:舒才旺、舒路亭、舒仁庆、舒团结、汪方明,队长:汪方明,猎捕区域:历坝村;第五猎捕队:柯贵林、许怀玉,队长:柯贵林,猎捕区域:鸿陵村;第六猎捕队:蒋玉生、张德胜、朱国纲,队长:蒋玉生,猎捕区域:琏溪村;第七猎捕队:胡建军、张松林、严节龙、鲍双全,队长:张松林,猎捕区域:兰关村。(3)实行猎捕前告知制度。各猎捕队应将猎捕日期和猎捕区域提前2日在所在村进行公告,所有猎捕活动必须有两名及以上队员参加,且限定在本乡镇准许猎捕范围内,不得跨区域猎捕(经县公安、林业部门共同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4)实行猎获野猪登记制度。各狩猎队捕杀野猪回归后,应在当天(12小时内)将猎捕情况报告镇护秋狩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填写登记表,登记表要有猎获野猪所在行政村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实行无害化处置方式,挖坑喷洒石灰后进行深埋。
石台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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