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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508-00004 组配分类: 行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12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5-08-12 16:09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横渡镇鸿陵村卫生室 药品“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有效期至2025年3月,已过期。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5.8.12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七都镇毕家村卫生室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浆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5.8.12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汪梦瑶                  填报日期: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