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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64C/202508-0000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石台县昂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 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18
废止日期:
关于同意设立石台县昂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
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18 09:40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海: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已

收悉。根据《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皖体青〔2025〕8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查验和材料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意设立石台县昂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胡海(身份证号:342922********2515)。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进行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等培训事宜。培训地点:石台县和平南路29号鸿凌产业园(笼式足球场)。

二、培训机构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和培训质量,努力办出品牌和特色。
         三、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四、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购买公众责任险(场地责任险)。保险、收费报县教体局体卫艺股备案。   

五、培训机构在变更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及法人代表,申请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我局批准。
    特此批复。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