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依法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恢复秋浦河石台段的渔业资源的种群数量,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渔函〔2025〕410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在秋浦河石台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为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2025年 8月下旬。
二、活动地点:秋浦河石台段附近水域。
三、增殖放流苗种:投放苗种为鲢鱼、鳙鱼、草鱼、青鱼。
1、苗种来源: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省级水产良种场中确定供苗企业,按规定进行放流水产苗种药残检验和苗种检疫工作。
2、苗种规格:青鱼、草鱼、白鲢、鳙鱼体长10cm及以上 。
3、投放数量:根据秋浦河石台段水域现有野生渔业资源状况及河段水质、水体面积、水深及饵料资源状况,坚持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经测算决定投放苗种30万尾,其中白鲢10万尾,鳙鱼15万尾、草鱼3万尾、青鱼2万尾,投入资金 14.8万元。
4、质量要求:苗种优质、安全。
四、活动安排
1、参加人员: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公证员、驻地乡镇公安派出所、驻地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人员、乡镇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人员、河道管理人员和群众代表。
2、投放点的设定:根据河段的具体情况设定3个苗种投放点,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3、日程安排:根据天气气温等情况,设定投放日。在投放日,由县农业农村局派技术人员前往供苗企业检查验收苗种质量。选调鱼苗后按设定的投放点依次投放苗种。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活动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协调,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畜牧水产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2、搞好宣传报道。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好前期宣传和公示工作。
3、确保安全投放。一是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投放苗种的生产安全,具体由畜牧水产发展中心负责。二是维护好投放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确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具体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驻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搞好服务工作。准备好横幅、投放点牌、靴子等必要的工具,为活动提供优良服务。二是活动工作人员,准备好塑料盆等苗种投放器具,保障苗种投放工作的有效进行。三是供苗企业准备好苗种,并确保苗种质量,确保安全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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