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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14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11:16 来源: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教体人〔2024〕14号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县示范幼儿园:

根据《池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池教体人〔2024〕33号)规定,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

3.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人员。

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注册材料

(一)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附件3);

4.试用期满考核证明(附件4)。

(二)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附件3);

4.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6)。

(三)5年有效期满参加定期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附件3);

4.所在学校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附件5);

5.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6);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附件7)。

四、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阶段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00:00—10月24日23:59;

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阶段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8日8:00至10月30日17:00。并以学校为单位将《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8)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为各校教师的现场确认点,对申请注册的中小学教师给出确认意见,受理本县教师的定期注册工作(附件1、2)。

(三)初审阶段

全县初审计划时间:2024年10月17日—11月12日

县教体局负责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给出注册结论,并公示一周。

(四)复核阶段

待初审工作结束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审机构的注册结论进行复核,系统关闭时间2024年12月15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各校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本校实际合理制定计划,稳妥有序开展年度注册工作.

2.认真学习,及时通知。安排经办人员学习《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工作材料汇编》,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材料,熟悉注册条件、注册流程、注册结论使用要求等,规范开展注册工作;要及时通知,让本校内的注册对象知晓注册范围、注册时间、注册程序和要求等,避免因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漏报。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为有需要的注册对象办理证书信息更正或证书补发换发,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

3.依法注册,加强审核。要严格依法注册,对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证书真伪要加强审核把关。对在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注册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联系人:薛文潇,电话:0566-6021663,邮箱:525946929@qq.com。

 

附件:

1.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提交材料目录及有关事项

2.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档案袋封面(模板)

3.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师德表现证明

4.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用期满考核证明

5.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证明

6.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7.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8.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提交材料目录及有关事项

 

一、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下同);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下同);

4. 试用期满考核证明(见附件4)。

二、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见附件3);

4.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见附件6)。

三、5年期满参加定期注册的: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见附件3);

4. 所在学校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5);

5. 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见附件6);

6.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四、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见附件3);

4. 所在学校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5);

5. 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见附件6);

6.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7. 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见附件7)。

五、有关事项

1.教师提交的注册申报材料首先由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再按照教师管理权限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此后,除保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外,应将其余材料及时返还教师所在学校,由学校负责统一存档保管。

2.学校务必做好注册申报材料的存档保管工作,特别是证书原件切勿丢失。

3.学校应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袋。每位申请人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上应注明档案号、姓名、性别、所在学校以及材料目录等有关信息(模板见附件2)。


附件2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档案袋封面(模板)

 

档案号: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档案袋

 

姓   名:               性       别:           

任教学科:               教师资格种类:          

所在学校:                                       

所在县区:                                       

 

 

材料目录

(请在提供的对应条目后括号内画“√”)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  )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1份                    (  )

4.所在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1份            (  )

5.试用期满考核证明1份                              (  )

6.近五年年度考核证明1份                            (  )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近五年)         (  )

8.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  )


附件3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师德表现证明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注册类型

第   次注册

参加工作时间

 

教师职务

(职称)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教师资格

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

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校(院)           专业。

近5年师德考核结果(申请首次注册者填写近1年师德考核结果,定期注册填写上一注册周期五年师德考核结果)

师德考核年度

师德考核结果

 

 

 

 

 

 

 

 

 

 

师德表现个人小结(300字左右)

 

学校师德

考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4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用期满考核证明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注册类型

第   次注册

参加工作时间

 

教师职务

(职称)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教师资格

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

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校(院)           专业。

试用期教育教学工作个人小结(400字左右)

 

学校考核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5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证明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注册类型

第   次注册

参加工作时间

 

教师职务(职称)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教师资格

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

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校(院)           专业。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申请首次注册者填写近1年考核结果,定期注册填写上一注册周期五年考核结果)

考核年度

考核结果

 

 

 

 

 

 

 

 

 

 

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

 

学校确认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填表说明:1.“考核结果”应填写“合格”、“不合格”、“优秀”;

          2.“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应填写“已完成XX学时”。
附件6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育教学能力证明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注册类型

第   次注册

参加工作时间

 

教师职务

(职称)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教师资格

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

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校(院)           专业。

教育教学工作个人小结(400字左右)

 

 

学校考核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7

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注册类型

第   次注册

参加工作时间

 

教师职务(职称)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证书

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

 

现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年 月毕业于       校(院)           专业。

往期暂缓注册情形(200字左右)

 

暂缓注册情形消失的情况说明或有关情况改正说明(200字左右)

 

 

 

 

 

(佐证材料附后)

学校核实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8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册   报名号

档案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现任教

注册类型

注册申报材料(请在对应处标注“√”)

注册建议

不具备定期注册条件原因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证书编号

学段

学科

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书

师德表现证明

教育教学证明

试用期满考核证明

年度考核证明

继续教育证书

其它材料



















 

 



















 

 



















 

 



















 

 



















 

 



















 

 



















 

 

填报说明:1.“注册报名号”应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报名号”一致;2.“注册类型”应填写为“第  次注册”;3.“注册申报材料”应按照注册申请人实际情况(三类:一是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二是《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实施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三是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在所应提供的注册申报材料栏目下进行对应标注;4.“注册建议”分为“合格”、“暂缓注册”、“不合格”三类;5.“不具备定期注册条件原因”应对“注册建议”为“暂缓注册”或“不合格”的注册申请人说明相关原因;6.本表由注册申请人所在学校负责汇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