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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7XF/202508-00047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大演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大演乡2025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演政〔2025〕37号
成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日期: 2025-08-14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大演乡2025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4 16:16 来源:大演乡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大演乡2025年度野猪猎捕工作方案

 

为调控日益壮大的野猪种群数量和结构,切实维护生态平衡,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的危害,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25年度开展野猪猎捕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大演乡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通过适时适地适量猎捕野猪,切实将野猪种群数量和密度调控在生境承载量以内,有效降低野猪损毁农作物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推动我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猎捕种类、区域及方式

(一)猎捕种类。2025年度开展猎捕护秋工作仅限于猎捕对农林业的生产生活动造成危害的野猪种群,不得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二)猎捕期限。20236月,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后,不受猎捕量限制,无需申请《狩猎证》。本次猎捕野猪活动自通知下发日起开始,结束时间根据野猪危害情况和实际需要由县林业局通知为准。

(三)猎捕区域。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目连山、杉山省级森林公园)以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部队营区、军事禁区、学校、城区、农村居民区、学校、工矿企业等重要生态区域猎捕。大演乡猎捕区域重点放在基本农田、农作物集中种植区以及与山林交界区域,包括7个行政村

三、猎捕工具和方法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仅限于对人畜、野生动物不会造成伤害的套索方式进行猎捕。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军事武器、体育运动枪支、猎套、猎夹、捕鸟网、地弓、地枪、气枪、排铳、土枪、土铳、铁夹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陷阱、火攻、烟熏、网捕等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狩猎方法。推广规范化笼捕、网捕、围栏诱捕等工具。

四、猎捕活动组织保障

(一)成立大演乡护秋猎捕野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查晓升

成员:徐小铨、汪文水、李胜传、江凯林、聂永红、吴团结、唐世才、吴绍军、吴胜平、舒建华、唐宏颖

在大演林业站设办公室,安排汪涛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协调处理猎捕野猪相关具体工作,并定期向县林业局报告猎捕野猪数量等情况。各村应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野猪猎捕验收登记上报工作。

(二)组建大演乡护秋猎捕野猪工作队

猎捕野猪工作队队员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身心健康,品行良好,无行政拘留、刑事犯罪记录,具有一定狩猎兴趣爱好和经验并热心公益事业的男性。由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报请县林业局备案。

根据大演乡实际,各行政村原则上安排1-2名狩猎队员,同时做好猎捕队员猎捕区域分工,明确一名队长和队员各司其责,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制定集中统一的猎捕制度

1)实行猎捕队员录用审核备案制度。各村上报乡政府的猎捕队员报县林业局备案。(2)实行区域包片负责制。大演乡共7个行政村,各村猎捕队员应明确猎捕区域和范围,实行分片负责制。(3)实行猎捕野猪登记制度。各狩猎队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猎捕情况报告本行政村负责人,并填写好登记表。(4)实行无害化处置制度。各狩猎队员在无害化处置前,辖村应安排一名具体负责人前往处置现场查看验收并拍照(照片应清晰,要有拍摄时间和经纬度),做好处置前、处置中、处置后的相关工作,并填写野猪无害化处理验收登记表,经村主要负责人、验收人员、猎捕队员共同签字后报大演林业站汪涛处。

五、工作要求

(一)正确引导舆情。正确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宣传和弘扬科学保护理念,科学宣传和解读野猪调出三有名录的政策,防止将保护野生动物与防控野生动物危害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避免公众对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工作的误解;同时坚决打击、遏制对野生动物危害问题夸大炒作、造谣生事、挑起纠纷争端等负面舆情,努力营造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和保护野生动物相协调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狩猎队员安全管理,猎捕队伍及成员必须严格服从狩猎组织管理,有效履行出猎义务;对不按种类滥捕、使用非法工具和方法、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的以及食用、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六、总结上报

2025年度狩猎工作结束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年度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申请落实狩猎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