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石集建用字〔2025〕02号
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408平方米拨用给矶滩乡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用于矶滩乡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池州市仙人涧民宿有限公司联营兴办仙人涧度假酒店二期项目(详见宗地图)。
拨用项目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者矶滩乡矶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坐落矶滩乡矶滩村,宗地面积2408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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