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石集建用字〔2025〕01号
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389平方米拨用给小河镇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用于小河镇栗阳村乡村振兴车间项目项目(详见宗地图)。
拨用项目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土地使用者小河镇栗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坐落小河镇栗阳村,宗地面积2389平方米 ,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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