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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21Y/202505-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石台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06
废止日期:
关于石台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06 08:54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东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内电站监督管理及秋浦河水位控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站基本情况

我县已建电站20座(大龙湾电站、大岳岭电站、新华电站、市里一级站、市里二级站、新桥电站、联合电站、同心电站、东方 红电站、张田电站、青山河一级电站、青山河二级电站、水漕河电 站、老里电站、六百丈电站、六百丈二级、庆丰三级站、清溪河二级战、庆丰电站、南村电站),其中秋浦河沿线电站3座,公信河沿线电站1座,鸿陵河沿线2座。总装机容量18940kw

二、电站管理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2022424日,省七厅局联合下文《关于印发<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水农[2022]46号),制度中明确了部门及电站职责、泄放方式、监测形式及考核办法等。我县安排专人负责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数据、照片、视频上传至省级监管平台,每日线上巡查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要求,切实保障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运行稳定有效。我县14座安装流量计和5座无节制措施的电站自监测设备安装后运行以来,监测设备运行基本稳定正常,满足省级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年度考核达标合格。在应对县防汛抗旱调度时,各电站积极响应配合,电站所处河流生态流量以及所在村组群众的度汛安全及生产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为抓稳抓实生态流量相关工作重点,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于20198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对推动小水电站开展生态调度运行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按照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要求,以综合利用功能为主的小水电站,要统筹供水、灌溉用水要求开展生态调度运行当小水电站取水处的天然来水量小于或等于生态流量时,天然来水量应当全部泄放;当来水量小于生态流量与最小引水发电流量之和时,优先保障生态流量,必要时还应当停止发电202111月我县结合各电站防洪、兴利调度等实际情况,依据电站开发方式、蓄水工程的调节性能、综合利用功能情况等,逐站设置发电限制水位线和生态放水最低水位线,逐站制定生态调度运行方案。

2025410日召开全县小水电会议,会上就您的建议进行了充分讨论。为维护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发展形象,要求秋浦河境内主干流电站业主,在发电的同时应保障河道水位,避免过度持续性发电导致河道水位过低。在电站维修养护或应急放水时,提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尽可能兼顾渔业种群最低水位,减少空库、河道低水位等现象。

再次感谢对我县水利及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石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60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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