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与《关于开展石台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石台县社会组织评估组严格审核评估,拟确定石台县摄影协会为3A级全县性社会组织,现予以公示。
石台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