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基本医疗卫生 > 医德医风建设
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510-00004 组配分类: 医德医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13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5-10-13 17:04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默认 超大]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石台县人民医院 未严格按照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采取放射防护措施。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5.10.1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石台县人民医院 放射仪器性能检测与环境检测均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2025.10.1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仁里镇三增村卫生室 逾期未按规定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10.13 6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仁里镇同心村卫生室 未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在诊室内。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5.10.13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 矶滩乡洪墩村卫生室 治疗室内设置病床为患者输液。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5.10.13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汪梦瑶                  填报日期: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