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基本医疗卫生 > 医德医风建设
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510-00013 组配分类: 医德医风建设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17
废止日期:
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
发布时间:2025-10-17 16:45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默认 超大]
填报单位:石台县卫健委
序号 被记分单位(个人) 不良执业行为情况 记分时间 记分分值 审批机关 备注
1 李安平 未穿工作服上岗。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5.10.14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葛欣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过期。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5.10.1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 赵重华 药品过期。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5.10.1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 仁里镇高宝村卫生室 未在明显处所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5.10.1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5 刘杰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5.10.1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6 赵重华 未按规定佩戴标牌上岗工作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5.10.15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7 大演乡永福村卫生室 未规范开具处方。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5.10.16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8 大演乡剡溪村卫生室 布洛芬缓释胶囊1盒已过期。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 2025.10.16 2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9 大演乡新联村卫生室 医学文书的格式、管理等不符合规定。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5.10.16 1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0 仁里镇杏溪村卫生室 逾期未按规定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10.17 6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1 丁香镇华侨村卫生室 逾期未按规定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违反了《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2025.10.17 6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徐继文     分管负责人:彭旭东           填表人:汪梦瑶                  填报日期: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