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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752961680F/202509-0003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09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09 09:12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石农(渔政)罚〔2025〕4号 徐某某、汪某某在禁渔期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徐某某、汪某某 两名当事人于2025年7月20日晚21时左右在石台县七都镇新棚村小桐坑组山沟附近非法捕猎棘胸蛙。 没收非法捕猎工具头灯2个;没收猎获物(棘胸蛙)15只;对徐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对汪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9/3
2 石农(渔政)简罚〔2025〕26号 舒某某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 舒某某 当事人于2025年9月8日15时54分左右在石台县横渡镇香口大桥上游约200米处下网捕捞。 罚款人民币200元整;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