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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30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30 09:13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和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石农(渔政)罚〔2025〕5号 吴某某在禁渔期猎捕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吴某某 当事人于2025年8月14日晚22时左右至2025年8月15日2时10分左右分别在石台县横渡镇历坝村打鼓岭往塘下方向河内及历坝村横山组天方慢生活庄园桥洞下方河内非法捕猎棘胸蛙(俗称:石鸡) 没收非法捕猎工具头灯1个;没收猎获物(棘胸蛙)36只;处以罚款人民币3600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15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