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退出管理,确保设施退出工作有序、合规、安全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函〔2023〕1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石台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工作方案》编制。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于2025年11月28日前书面或邮箱反馈到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施学富 联系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6-3295499 电子邮箱:960436131@qq.com
附件1.《石台县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0月2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