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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377/202511-00069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5-00034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28
废止日期: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2025-00034
发布时间:2025-11-28 10:03 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将石国用(1989)第351号、石房字第0329号、石房字第344号、石国用(89)字第329号、石国用(92)字第0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