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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511-00007 组配分类: 环保督察整改
发布机构: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D3AH202411170051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06
废止日期: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D3AH202411170051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6 09:41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县编号为D3AH202411170051的信访件反馈的:同心村237国道旁金钱石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原料、废料(有2个堆放点,一处是厂内,一处是距离企业南边1-2公里处的秋浦河岸边),淋溶水、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秋浦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同心村237国道旁金钱石科技有限公司,露天堆放原料、废料(有2个堆放点,一处是厂内,一处是距离企业南边1-2公里处的秋浦河岸边),淋溶水、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秋浦河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堆放的物料进行覆盖,并加快废弃边角料大棚建设。
2.修缮厂区原料堆场的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将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
3.加快对临时堆场内石块的清运。

 四、目标任务 

物料覆盖到位;淋溶水有效收集处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督促石台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对堆放的废弃边角料进行覆盖,并加快废弃边角料大棚建设,现已完成建设。2.完善厂区淋溶水收集设施,将淋溶水收集沉淀后回用,现已完成淋溶水收集沟和沉淀池建设,淋溶水有效收集沉淀。3.加快对临时堆场内石块的清运,现已将临时堆场内石块原料全部清运完毕。目前整改措施均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329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