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县编号为X3AH202411110023的信访件反馈的池州市石台县石泉村储氏建村厂,噪声和扬尘污染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池州市石台县石泉村储氏建村厂,噪声和扬尘污染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保持生产车间整洁。
2.进一步封闭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并优化厂区布局。
3.督促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手续。
四、目标任务
封闭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封闭,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督促石台县储氏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保持生产车间整洁,现已时产时清,加大清扫频次。2.进一步封闭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并优化厂区布局,现已完成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封闭和厂区布局调整。3.督促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手续,企业现已完成《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现已完成成型机车间隔声墙设置和破碎机减震垫安装。目前整改措施均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329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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