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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2511-00008 组配分类: 环保督察整改
发布机构: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X3AH202411110023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06
废止日期: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X3AH202411110023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6 09:45 来源: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县编号为X3AH202411110023的信访件反馈的池州市石台县石泉村储氏建村厂,噪声和扬尘污染扰民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人认为池州市石台县石泉村储氏建村厂,噪声和扬尘污染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台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保持生产车间整洁。

2.进一步封闭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并优化厂区布局。

3.督促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手续。

四、目标任务

封闭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封闭,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督促石台县储氏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保持生产车间整洁,现已时产时清,加大清扫频次2.进一步封闭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并优化厂区布局,现已完成制砖生产线传送带封闭和厂区布局调整3.督促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手续,企业现已完成《年产20000米水泥涵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现已完成成型机车间隔声墙设置和破碎机减震垫安装。目前整改措施均已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329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