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2025年石台县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及《石台县“徽动消费·乐享石台”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安排,2025年2-12月期间拟在全县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中发放政府消费券300万元,共分五轮,其中第三轮70万元已于2025年7月22日发放。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消费劵190万元,共核销150.183万元,核销率79%,其中第三轮共计核销金额54.11万元,核销率77.3%。
二、发放情况 1.发放时间:发放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10:00至2025年8月31日,消费券用完或时间到期,第三轮活动自行终止。
2.发放金额:本次发放消费券总金额70万元。其中线上发放消费券60万元,含批发业消费券6.2万元、零售业消费券29.3万元、住宿业消费券8万元、餐饮业消费券16.5万元;线下发放消费券10万元,含汽车消费券3万元、家具消费券7万元。
3.发放方式:本次消费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线上通过安徽农金手机银行APP发放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类消费券,线下通过消费者到符合要求且参与活动的汽车、家具等商户处消费。 4.领券规则:每人最多可通过手机下载安徽农金APP到指定页面抢1张批发券、1张零售券、1张住宿券、1张餐饮券。线下消费券采用到店申领模式发放,消费者可根据提前公布的时间节点,在符合要求且参与活动的指定商户处购买汽车、家具,使用银行卡付款,即可申领消费券,享受补贴优惠。 三、使用核销及促进“社消零”情况 我县第三轮消费券共计核销金额54.11万元,总核销率达到77.3%,带动消费共计433.8万元,带动比为1:8.1。 1.线上券使用核销情况:线上消费券共发行7880张,核销6375张,核销率为80.90%,核销金额498,180.00元。带动消费373.635万元,带动比为1:7.5。 2.线下券使用核销情况:汽车券发放3万元,核销1万元,核销率33.3%,带动消费27.3万元,带动比为1:27.3;家具券发放7万元,核销3.292万元,核销率47%,带动消费32.92万元,带动比为1:10。
3.促进全县“社消零”情况:
此轮消费券发放带动8月限上社消零上涨11.8个百分点,与前两轮消费劵合计带动1-8月份限上社消零上涨5.3个百分点。其中权重企业东柱系列超市及酒店核销占比达85%以上,同比增长6.4%,线下发放的两家企业:阳光汽贸、全友家私,1-8月份分别同比上涨37%、62%。共计增幅达373.2万元。
1-8月份,我县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位居全市“三县一区”第1位,限上零售额增速指标中吃穿用和小微法人两个分项指标均位居全市“三县一区”第1位。但是不可否认,受池州市8月发放汽车消费劵200万元,导致我县汽车消费劵核销率较低,仅有33%;同时家具消费劵受企业开票影响,核销率较低,仅有47%;因以上原因影响从而导致整体消费劵核销率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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