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请求对丁香镇西柏村便民活动广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丁政〔2025〕107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丁香镇西柏村便民活动广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石台县丁香镇西柏村,建设年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项目由丁香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西柏村便民活动广场2处,1.西柏村村部便民活动广场约1200平方及配套附属设施,2.西柏村岩坑组便民活动广场约300平方及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本项目代码为:2511-341722-04-01-352539。
六、请按《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石政〔2024〕7号)等相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有关手续,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抓紧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