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
二、申请主体
权利人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申请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含抵押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4.买卖合同;
5.涉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状态证明、户口本等其他材料)。
6.缴税凭证;
7. 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带押过户的材料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0.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标准:住宅、车库、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注:缴费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金融类企业除外)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依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45号。
七、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电子证照申领、邮寄送达
八、咨询电话:
0566—6029576
九、办理地址
1.石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窗口
2.县内各家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
十、办理机构
石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一、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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