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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0
废止日期:
不动产"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10 13:03 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

 

二、申请主体

 

权利人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申请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含抵押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4.买卖合同;

 

5.涉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状态证明、户口本等其他材料)。

 

6.缴税凭证;

 

7. 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带押过户的材料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0.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标准:住宅、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注:缴费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金融类企业除外)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依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45号。

 

七、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电子证照申领、邮寄送达

 

八、咨询电话:

 

05666029576

九、办理地址

 

1.石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窗口

 

2.各家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

 

十、办理机构

 

石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一、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