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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512-00025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令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9
废止日期:
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令
发布时间:2025-12-09 17:57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入冬以来,我县久晴无雨气温偏高,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冬至、春节临近,返乡祭祀、入林游玩作业人员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根据《石台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规定,特令如下:

一、全面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执行县级林长包乡镇、乡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和两委成员包组、组长包重点户、户主包重点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六级包保”责任制。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护林员要携带扑火工具上岗巡护;四级以上火险天气时,乡级林长、包村干部要到村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冬至、春节等重点时段,护林员、村两委成员要对坟场、火灾易发地等重点部位定点看守。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预警短信、防火彩铃、应急广播、防火码等宣传媒体,采取融媒体平台、出动宣传车、增设宣传标语等方式,不断拓展森林防火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推进防火宣传进校园、进景区、进村组、进农户,开展安全用火常识、典型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严格执行县政府《禁火令》,三级以上火险时,严禁在防火区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灰积肥、烧田畔、烧荒、野炊等野外用火。因生产经营等活动确需野外用火的,须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森林高火险期内,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国有林场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清单,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包保巡护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做好预警响应工作。四级以上火险时,乡村扑火队伍保持在岗在位,扑火机具保持油满、水满、电足的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当地政府要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科学组织扑救,并向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此令!


石台县林业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