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林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第81号《关于补充耕地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各乡镇政府和农业农村等耕地保护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优化耕地整改恢复方案。预先梳理下发经套合的符合耕地开垦选址条件的后备资源图斑,避免出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公益林、陡坡(25度坡以上)、重大项目等禁止开垦耕地情况,在确定耕地整改恢复地块时,做好实地调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障耕地整改恢复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别是针对种植茶叶等经济作的地块,不同意原地整改恢复的,采取异地整改补足等措施,严禁“一刀切”,充分保障恢复耕地符合政策、符合群众意愿。
二是做好农田防护。联合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和农田防护设施投入,提升农业抗灾、防灾能力。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争取资金,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农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耕地恢复贷款,用于支持恢复耕地;联合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加大农业补贴的精准度,提高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积极性。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加大富硒农业产业培育和宣传引介力度,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确保种粮大户和农户的实际利益和效益,充分调动种地种粮积极性,保持耕地长久的良好利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和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8956616690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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