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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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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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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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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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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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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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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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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月份,农村低保共调进35户50人,调出47户83人,调高保障类别(金额)9户14人、降低保障类别(金额)1户1人,累计为13469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08.90万元;城市低保共调进2户2人,调出10户15人,调高保障金额3户6人,累计为2682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18.91万元。1月份调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 2.1-3月份为42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计发放生活保障金21万元。 3.1-3月份,农村特困共新增10人,调出12人,分散转集中1人。全县特困供养对象1576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1025人,集中供养对象551人,1-3月份共发放补助经费616.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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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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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敬老院公建民营日常监管,完成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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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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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4年4季度敬老院公建民营运营情况绩效评估,开展春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时序进度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新增完成1家农村幸福院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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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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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力争全省双拥模范县“四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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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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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两节期间走访部队,慰问困难退役军人、现役军人活动,做好春季退役士兵返乡报道、春季12名新兵入伍政策宣讲,发放拉杆箱,上门悬挂光荣牌等。
2、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困难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等376户,发放慰问金24.23万元,20名困难退役军人享受关爱帮扶救助资金4.7万元;清明节前上门走访看望3名烈士遗属,并发放大米、油等生活用品。
3、1-3月累计为686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64.41万元,门诊补助4.55万元。
4、为石台籍官兵2024年度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59人次,其中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二、三级表彰)9人,“四有”优秀士兵50人,发放立功奖励金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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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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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县高龄老人津贴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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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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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起草调整方案、提标文件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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