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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部门解读】石台县民政局解读《石台县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14
废止日期:
【部门解读】石台县民政局解读《石台县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4 20:05 来源:石台县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近日,石台县印发《石台县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石民函〔2025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与居住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容易遇到障碍。

二、起草过程

基于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的现实需要,2024816日,民政部等21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435号),对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为落实《池州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石台县制定本方案,多部门联合,落实责任,旨在构建全方位关爱保护体系,保障流动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6年,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四、主要内容

包括监测摸排建立台账、完善公共服务措施2方面8项任务。

一是监测摸排建立台账。包括开展监测摸排、建立关爱台账2项任务

开展监测摸排。以县为基本单位,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建立教育、公安、卫健、人社、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共享数据的工作机制。

建立关爱台账。对存在生活困难、自身残疾、心理和行为异常等情况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加强关爱保护。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措施。包括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织密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关爱、加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开展城市融入服务6项任务。

落实教育保障政策。优化落实包括教育资源供给、教育资助、就学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等制度措施,完善流动儿童教育服务政策。

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做好适龄流动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就近就便获得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等。

织密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畅通异地办理和“跨省通办”,对于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指导监护人申请相关保障待遇。将监护缺失或者面临监护缺失风险的流动儿童纳入“助童成长计划”服务范围。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关爱。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流动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督促其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加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在网络、校园、社区等空间开展有益于流动儿童发展的文化活动和关爱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开展城市融入服务。通过开展社区实践活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五、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民政、教体、卫健、人社、公安、残联等部门参与的流动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系统政策与本方案衔接工作。二是制定服务清单。各部门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服务清单23项,确保各项关爱服务政策落地见效。

解读单位:石台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0566-602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