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6-19 21:07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殷辰晨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深化“石台硒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驱动产业兴盛与乡村振兴》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研和落实,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石台硒品品牌化现状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经由2020年6月17日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石台硒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成立“石台硒品”专用标志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硒标志办),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石台硒品”专用标志使用工作,规范标志使用管理。目前已开发硒茶、硒米、硒泉、硒禽、硒蛋、硒菜、硒果和富硒土特产等八大类300多个品种,2024年硒产业综合产值超40亿元。根据2025年5月6日县政府工作例会、5月8日全县硒泉产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题会要求,成立了石台硒泉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由县科工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全程服务指导,起草了《石台硒泉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工作方案》。
二是现有硒品标准。目前我县关于硒产品的标准有五项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石台富硒茶》、《石台硒茶 绿茶》、《石台硒米》、《石台硒茶种植技术规程》、《石台硒稻种植技术规程》,和十项团体标准:《石台富硒鸡》、《石台富硒鸡蛋》、《石台富硒猪肉》、《石台富硒食用菌》、《石台硒米酒》、《石台富硒腊肉》、《石台硒茶 红茶》、《石台硒茶加工技术规程》、《石台硒品硒含量要求》、《石台硒泉》;并由硒泉协会和餐饮协会牵头,成立标准修订工作组,制定修订计划,县市场监管局在标准的修订过程中进行协助,指导标准文本撰写、流程规范等工作,省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和相关检测数据,确保标准符合行业前沿技术与市场实际需求。
二、石台硒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一是加强商标管理。我县12家硒泉生产企业注册商标共有60件,其中安徽硒泰食品有限公司2件、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件、石台县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2件、安徽氢硒康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8件、安徽三正硒泉水业有限公司1件、石台东隆汇泉矿泉水有限公司10件、安徽富硒源饮品有限公司3件、石台润丰水业有限公司8件、石台县七井山硒泉饮品有限公司1件。
二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转化。“石台香芽”于2011年9月13日由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为全面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建立,我局积极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石台香芽)的转化工作,目前安徽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依然农产品有限公司、天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在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石台富硒茶专用标志用标,但因石台富硒茶对硒含量(0.25 mg/kg~4 mg/kg)的要求较高,3家企业暂无达标产品;同时,安徽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石台香芽专用标志用标。2020年10月13日,石台县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申请了石台硒茶和石台硒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局于分别于2021年11月2日、2021年5月24日下发了《第一次形式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存在知名度不高、产品标准不合格的问题,经提交补正后仍然没有申请成功。2023年11月9日,县市场监管局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商标协会再次对接相关工作,交流“石台硒泉”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事宜。但石台硒泉品牌因含“硒”(严格把控)“泉”(纯天然产品)等关键字,名称不符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有关规定,因此石台硒茶、石台硒泉、石台硒米无法申报石台硒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注册商标。
三、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 “流动诊所” 进企业活动。针对富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风险排查,重点关注标准执行、原料把控、生产工艺等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隐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规范“石台硒茶”“石台硒米”“石台硒泉”等区域公用品牌管理,通过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包装标识等多方面综合管理,统一规范使用“石台硒品”公用品牌标识。加强“石台香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协助企业进行“石台香芽”和“石台富硒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等富硒产品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时处理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石台硒品”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
二是加强标准的培训和推广。通过发布宣传资料、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熟悉和掌握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执行力;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案例分析、视频教程等形式,展示标准实施效果,增强标准的认知度。市市场监管局连续4年邀请企业标准化总监到市局开展培训,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能力,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邀请对接各企业参与培训,培训人次达19人次,目前硒泉产业中的安徽澳洋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安徽三正硒泉水业有限公司、石台东隆汇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已经设立标准化总监并参加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石台硒品各产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促进石台硒品各产业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效益化,构建全链条富硒特色产业集群,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工作职责:
一是协助指导制定新标准。县市场监管局将协助企业开展《石台富硒西红柿》、《石台富硒黑木耳》、《石台富硒羊肚菌》及《石台硒餐》等多项团体标准的制定。
二是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县硒标志办根据《石台硒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受理申请,同时积极广泛宣传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标志、并对用标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未申请石台硒品专用标志,但实际情况已满足的企业积极对接协助申请;对已申请使用石台硒品专用标志,但出现违法经营、假冒伪劣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予以收回石台硒品专用标志。
三是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品牌整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推进头部企业示范带动,引进外地优质企业,引导县域内其他中小企业良性竞争,优化产品,提升企业规模与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并通过品牌建设,设计统一的品牌标志和包装风格,突出“石台硒品”的地理标志和核心价值,提升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影响力。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市场监管事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