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涉农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扶持与指导服务
(一)深入调研,了解需求。农业农村局通过走访包保企业、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等,深入了解涉农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和面临的困难。
(二)政策宣传与指导。开展政策宣传、指导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如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同时,针对企业面临的问题,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三)政策扶持与资金奖励。出台了《石台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石台县2023-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出台了《石台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优育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大,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涉农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操作流程,实现高速高效办理,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和时间。
(二)规范执法程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县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技术支持与培训
(一)组织科技服务。组织全县农业科技专家、农技推广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提高涉农经营主体的生产技术水平。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年平均培训高素质农民300人。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经营管理骨干、返乡留乡入乡创业者,分类分批开展针对性培训。
(二)推广新技术新模式。鼓励和支持涉农经营主体推广农业生产新模式、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四、金融支持与保险保障
促进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对单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适度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增加农业保险,安排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面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对重点受灾中损失严重的主体予以申报专项救助。
(一)积极推广应收账款质押和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模式,提供灵活担保方式。依托良好的信用状况,为涉农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缓解资金压力,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根据涉农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多种担保方式,满足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
(二)积极协同地方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扩面降费,优先为涉农经营主体提供担保。积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降低担保费率,切实降低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在业务流程上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扩大涉农经营主体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涉农保险产品的开发创新力度,丰富保险种类,满足涉农经营主体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为涉农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
(四)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和金融知识进乡村活动,提升涉农经营主体风险防范水平。建立健全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定期组织银行金融机构与涉农经营主体开展对接活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同时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向涉农经营主体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督导金融机构立足当前涉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多样性特点,从多层次、多角度出发,加大信贷产品的创新开发力度。大力开发符合当前涉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多样性的信贷产品,保持金融活水的源头不断涌流,为涉农经营主体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动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推动农村产业的繁荣发展。
五、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
(一)制定防灾减灾预案。针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制定农业防灾减灾预案和技术指导意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企业落实稳产增产措施。
(二)灾后恢复重建。在灾害发生后,深入种植基地实地察看灾情,帮助企业恢复重建,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六、其他支持措施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推动涉农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如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奖补政策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等。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我县涉农经营主体发展,形成合力推动农业现代化。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602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