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石台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中心《关于请求审查石台县贡溪水库工程-贡溪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安工投字﹝2025﹞36号)及附件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附后),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对石台县贡溪水库工程-贡溪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3074平方米,计64.6亩。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94栋移民自主住房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为:清表清杂、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土墙、给排水、电气工程等。保障贡溪水库集中安置点居民正常生活、生产与出行。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基本同意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专业内容,下阶段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排。
四、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总投资1427.7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编报投资1221.95万元,核定工程部分投资为1221.95万元。
五、你公司作为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审查意见要求四、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报总投资1427.7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编报投资1221.95万元,核定工程部分投资为1221.95万元。
五、你公司作为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审查意见要求督促设计单位优化完善结构设计,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