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2025〕49号
关于上报石台县 2025 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验收成果的报告
池州市林业局: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和“十五五”营造林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5〕244号)及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和“十五五”营造林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验收工作,现将自查验收成果随文上报,请予以审核。
附件:1、石台县2025年度营造林秋季自查验收工作总结;
2、石台县2025年营造林秋季验收自查相关表格。
石台县林业局
2025年10月10日
石台县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验收
工作总结
为全面掌握我县2025年度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和“十五五”营造林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林造函〔2025〕244号)及市林业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和“十五五”营造林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秋季营造林自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验收内容
(一)人工造林:人工造林: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造林、其他造林(2025年省级财政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项目油茶造林、2025年省级财政林草种质资源库苦槠造林)完成情况;
(二)封山育林: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封山育林完成情况;
(三)退化林修复:包括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林修复和省级一般退化林修复完成情况;
(四)森林抚育:省级财政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奖补森林抚育及省级一般森林抚育完成情况;
二、自查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人工造林
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造林、油茶造林、其他成片造林小班起始面积、造林成活率等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和《造林技术规程》(DB34/1267)等有关要求、造林密度符合《油茶》(LY/T3355-2023)《油茶营造林技术规程》(DB34/T1268-202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和《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DB34/1267)
。检查造林用苗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证书和苗木标签(简称“三证一签”),如实登记良种使用情况。
(二)封山育林
小班起始面积 30 亩以上,封育类型要符合《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根据起始郁闭度划分为疏林地、迹地、 造林失败地封育(郁闭度小于 0.2)和乔木林地、竹林地封育(郁 闭度小于 0.4,应与作业设计文本相一致)两类。
(三)退化林修复
修复对象及要求符合《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GB/T 44531)、《安徽省退化林修复技术导则》等,修复措施与作业设计一致,完成标准达到作业设计要求,造林成活率85%以上。
(四)森林抚育
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的实施意见》(林造[2017]48号)和《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执行。
三、自查验收成果
2025年我县营造林总任务41000亩,其中人工造林类 1210亩(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造林1000亩,省级财政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奖补油茶造林160亩、省级财政林草种质资源库苦槠造林50亩);封山育林13000亩(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林修复7000亩(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林修复3400亩、省级一般退化林修复3600亩);森林抚育19790亩(中央财政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4700亩,省级财政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奖补森林抚育2470亩,省级一般森林抚育12620亩)。
经秋季验收统计,我县2025年度营造林任务41000亩,完成任务并落地上图41258.7亩,任务完成率 100.6%,其中:
1、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1210.6亩(其中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造林1000亩,省级财政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奖补油茶造林160.6亩,省级财政林草种质资源库苦槠造林50亩),造林苗木均为良种,“两证一签”手续齐全。
2、全县共完成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封山育林13000亩。
3、全县共完成退化林修复7055.8亩(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退化林修复工程3400亩,省级一般退化林修复3655.8亩)。
4、全县共完成森林抚育19992.3亩(中央财政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4700亩,省级财政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奖补森林抚育2470亩,省级一般森林抚育12822.3亩)。
自查过程中,我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土“三调”及其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对营造林地块土地类型合规性进行了审查,精准登记新造林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植树造林。
四、提前科学谋划明年任务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提前科学谋划2026年营造林任务,填报《“十五五”全省营造林计划表》,并落实到具体地块。我县同步谋划2026年营造林5400亩任务(其中人工造林1400亩,退化林修复1990亩,森林抚育2010亩)并提报至省局。
五、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及时下达落实了2025年营林生产建设任务。
自收到省、市林业局下达做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后,石台县林业局及时下达了《关于做好2025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5]1号)文件,将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各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实施单位,要求各地广泛宣传,认真部署,迅速行动,将任务落实到村组、山场地块,责任到人,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二)持续复核巩固提升重点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局开展2025年秋季营造林核查工作通知精神,2025年8-9月,在前期乡镇自行开展春季自查验收的基础上,下达《关于组织开展石台县2025年营造林秋季自查和“十五五”营造林计划提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秋季自查验收。
2025年10月,在各乡镇秋季自查的基础上,为核查2025年度石台县各营造林项目保存情况,掌握营造林项目质量,及时兑现 2025年营造林项目资金,以期资金拨付进度序时推进,根据林业局会议要求以及核查方案,组织开展石台县2025年度营造林项目秋季县级核查工作,目前县级核查正在进行中,我局拟根据核查结果查缺补差待整改完成后及时拨付相关项目资金。
(三)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为确保林业各项工程质量,县林业局继续组织要求各林业技术人员力量,深入整地造林、抚育等生产第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严把种苗、整地、造林、抚育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全过程管理。安排技术人员,对造林、抚育大户实行“一对一”技术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和整改力度,发布进展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新造林小班后期抚育管护和督查工作,安排技术人员分区包片做好技术服务,把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做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后期扫尾和管护工作,强化措施,提升林分质量;三是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力度,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力量为主体、全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四是继续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回头看”工作,开展补缺补差,巩固工程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