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已于2025年12月25日向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报告了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予以公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审计部门树立审计权威,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强化源头治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3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率92%。
一是政府高位统揽。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对审计报告多次批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是审计跟踪督办。县审计局认真总结审计整改工作经验做法,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关于市县审计机关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的指导意见》,针对年度审计发现的所有问题,落实审计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及时登记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县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督办职责,明确专人,按照“一月一汇总”“一季一调度”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及时督办。今年发出审计整改督办函1份,有效确保审计整改“见底清零”。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科学谋划预算编制,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厘清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从严控制切块资金规模,一般公共预算切块资金占比逐年下降。
2.预算调整不及时问题。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流程,对确需调整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3.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优化预算编制,要求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要与业务需求相匹配,采购执行时强化执行监督,定期跟进进度,及时预警滞后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库款管理,继续维持库款运行总体平稳,加强分析和监控,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使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
4.项目代建费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强化项目代建费主管部门审批和财政部门审核行为,规范支付审批程序。
5.部分专项资金支付监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细化动态监控核心要素与预警规则,开展日常动态监控,同时加强人工支付审核,发现疑点及时告知预算单位,把好财政资金最后一道关口。
6.未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问题。按照《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完成资产权益登记。
7.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将体育馆、乒羽馆、游泳馆三馆已登记固定资产。二是按照《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石财国资〔2025〕43号)完成办理卫健部门资产移交手续。
8.国有资产使用权收入未缴财政问题。将公立医院收取的租金全部收缴财政管理。
9.罚没款未及时收缴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全部收缴罚没款。下一步执收单位根据程序催缴、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完成剩余罚款的收缴。
10.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按照要求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处置流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县应急局、县残联2个部门,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对挤占专项资金,已退还资金原渠道;加强单位资产管理,修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完善支出报批手续,规范财务报销行为。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2021-2023年度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8个问题,其中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分别是部分规划目标任务未完成,为持续整改问题;规划引领不到位,为分阶段整改问题。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政府重大投资审计项目2个问题,县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意见,认真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有关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现场施工情况,按规定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二是会同相关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查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登记固定资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履行好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推动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绝不能靠审计一家单打独斗,有效发挥“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的作用,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二是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构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完整闭环,把整改要求提准确,严把销号关口,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改彻底、 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