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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134/202505-000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第十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提案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0
废止日期:
关于县第十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提案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5-20 16:03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洪美娥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香榧基地套种中药材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研和落实,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香榧基地建设情况

2021年以来县林业局通过实施国土绿化生态廊道造林(香榧造林)项目2200亩,实现林业增绿增效,拨付项目资金374万元用于扶持丁香镇香榧基地建设。帮助申请乡村振兴资金1000万元,用于香榧基地管理用房及林区道路建设等香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提供香榧种植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防止水土流失等方面促进香榧小镇发展。另外我局鼓励在25以下的香榧林分套种中药材发展林下经济。

二、加大林下经济政策扶持

我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石台县2022年富硒特色产业“1710”行动方案》、《关于印发<石台县财政资金扶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制定了发展扶持林下经济扶持措施和奖补助标准,并成立了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发展产业专班。

根据《关于印发<石台县财政资金扶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石农工组[2023]27号文件其中规定:“12.支持林下经济发展。鼓励主体利用山场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当年新增种植香榧、黄精、西洋参等林下中药材,面积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按每亩1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三是积极发展产地初加工。新建九华黄精初级加工厂且年加工量50吨以上,在市级按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新建羊肚菌、竹荪食用菌初级加工厂且年加工量50吨以上,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13.支持特色农产品产地加工。新建九华黄精、西洋参、香榧、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加工厂,当年加工产值达到300-5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500-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1000 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补8万元。”等,该文件明确了2023年到2025年三年林下经济扶持范围以及品牌建设相关扶持政策,制定了申报流程和验收复核及奖补资金兑现方式。

同时,我局结合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工作,制定实施《石台县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初步实施方案(2023-2030)》,通过《方案》明确支持在退耕还林地块及香榧林发展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等林下经济,提高林地利用率和经济收益。

三、加大林下产业培训力度

我局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体系,先后仁里镇丁香镇横渡镇等乡镇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实用技术培训,邀请了云南省野生菌保护发展协会、昆明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专家教授,重点围绕模式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和相关实用技术进行专题培训,并现场示范操作和讲解技术要点。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林下经济从业人员的生产技能和服务水平,激发了年轻人回乡创业的激情,有力推动全县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我局对上积极争取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扶持相关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分别扶持安徽硒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鑫润硒洋参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在专业合作社及相关企业的带动下,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生产基地,带动全县近年来发展种植羊肚菌等菌菇近2000余亩,发展林下黄精、林下西洋参等中药材近万亩,并通过这些企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林下经济栽培技术服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了全县林下经济的发展。

下一步,我局继续积极申报林下经济建设项目,深入开展林下产业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工作,扶持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相关企业,提升林下产业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时培育和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充分利用好本县良好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富硒优势,使林下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积极与农业保险部门对接,将香榧和林下套种中药材纳入政策保险范围,以降低自然灾害等风险带来的财产损失。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台县林业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台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566-602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