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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506-00062 组配分类: 医养结合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石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9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石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10:05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改善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安徽省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 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  2025〕129号)要求,现将《石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石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  务项目,重点做好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工作,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 委《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 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5〕129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总体目标

为全县脱贫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筛查出的65岁及以上失能  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上门服务,有效改善失能老年 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为全县417位脱贫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和 健康指导上门服务。

2.服务满意度: ≥90%。

二、项目实施对象、主体及补助标准

( 一)项目实施对象。417位脱贫失能老年人,具体任务数 见附件1。各乡镇可根据情况适当拓展至其他60岁及以上失能老

    (二)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三)项目补助标准。按照每完成1位失能老年人2次医养结 合和1次健康指导上门服务56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项目内容

( 一)医养结合服务为失能老年人年内提供2次医养结合 上门服务,具体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有条件的乡 镇可同时组织开展其他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原则上2 次服务间隔2个月以上。

( ) 康指导服务为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年内提供至 少1次健康指导上门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相关的生活照料、 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巡诊等服务。结合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 动,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筛查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 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乡镇卫生院应将开展的健康评估信 息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或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应  用子系统,并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

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服 务,各乡镇可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按照附件5《老年健康与医 养结合服务分类表》不同健康状况评定,开展相应管理级别的服 务项目。

四、项目组织实施

( 一)组织机制

县卫健委负责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与管理,对全县 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乡镇卫生院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的联系沟通,掌握辖区  内65岁以上老年人信息,以便上门开展评估服务工作。在开展医  养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时需填写《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 《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记录表》。

乡镇卫生院作为承担项目任务主体,负责为项目实施对象提 供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接 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考核。

(二)项目实施条件

为确保服务质量,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和 健康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应为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资金使用对象为乡  镇卫生院,包含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上门服务经费、 健康指导服务、认知筛查等。县卫健委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加强  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各乡镇实际完成情况将项

目资金予以拨付到位。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  估指导项目是国家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具体措施。各乡镇要深刻领会做好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压 实责任,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统筹谋划,强化督导。项目实施要按照自主自愿的原 则,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注重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 动和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服务项目的重复。 各乡镇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任务并报送2025年失能老年人医养  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县卫生健康委将在11月底进行 绩效考核及满意度调查,并将自评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郭伟,电话:18956696802,邮箱:1525401462@qq.com

 

 

附件: 1.2025年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项目

任务分解表

2.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

3.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记录表

4.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

5.关于对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分级管 理的指导意见

6.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