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满意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切实有效解决价格纠纷、诚信缺失、服务品质不佳等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满意服务”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群众关切,针对消费市场价格纠纷、诚信缺失、服务品质欠佳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监督检查,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多维度发力,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改善消费体验感,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为我县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排查餐饮住宿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阴阳菜单”、模糊标价、未标注时令价以及隐形收费等行为。通过发放告诫函、提醒书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求商家严格实行线上、线下同时公示当天房价;对节假日调价(含房价及服务费)须提前线上及线下同时公示;所有菜品、服务项目须标明清晰价格及计价单位,新推菜品、季节性菜品须单独标注;餐具费、住宿费外的附加收费项目,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2.重点监督商超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检查商品原价与现价的标识是否清晰、规范;核查称重商品去皮操作是否合规,以及有无反向抹零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确保商品标价签信息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同时,定期开展价格巡查,加大对民生商品价格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针对违规收取停车费、未明码标价、超标准收费及计时不透明等问题开展停车收费领域的排查。要求停车场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标明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减免优惠措施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还应标明收费依据文件,通过网络等方式标价的,应线上线下公示内容一致。严禁出现超时计费、标价外加价或者其他变相涨价行为。
4.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弘扬“六尺巷”礼让和谐精神,倡导“和气生财”的服务理念。重点要求各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服务规范培训,坚决杜绝谩骂、推诿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实行“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警示一片”的监管原则,通过以礼促和、以和促优,让消费者获得更加温馨、满意的消费体验。
5.持续推进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扩大承诺单位覆盖面,鼓励经营者根据商品特性,合理确定退货商品范围和退货条件。要求承诺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退货规则,明确退货流程和注意事项,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退换货服务。通过建立承诺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评估承诺履行情况,确保“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真正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6.畅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在休闲度假康养旅游集聚区域、农村集中消费区域、线上销售平台,培育发展高质量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严格落实经营者首负责任制。深入推进 12315“五进”建设运行工作,鼓励支持在商场、企业、社区、市场、景区景点、旅游乡村等重点消费场所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提升消费纠纷处置效率。通过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维权网络,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感受到维权就在身边,切实提升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局所联动。各股室、基层所通力协作,协同开展执法行动,切实保障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做好总结报送。各基层所每月底将新增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名单、ODR企业名单、维权服务站名单以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消保委(工作总结需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分析整理,要求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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