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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林业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5
废止日期:
林业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5-12-05 15:47 来源:石台县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石台县林业局

本级

政府部门

森林植被恢复费

政府性基金

森林植被恢复费

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2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8元;宜林地,每平方米5元。

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财税〔2015〕12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财政部财税〔2022〕50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财综〔2003〕1088号、财综〔2015〕2241号

省市县税务部门执收

 

具体承办科室:森林资源管理股         联系人:陈成安         职务:股长       联系电话:602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