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财政局 > 国有企业信息 > 企业管理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9XU/202601-00017 组配分类: 企业管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石台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1-13 发布日期: 2026-01-13
废止日期:
关于石台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01 来源:石台县财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人大常委会作石台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截止202412月底,政府直接出资的县属国有企业共有2家,分别是: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石集团”)、石台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投集团)。其中,兴石集团拥有各级全资子公司15家,较上年减少16家;控股子公司4家(不含控股子公司旗下的5家子公司),较上年增加1;参股公司14家;乡投集团拥有各级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1家。两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2.6亿元、负债总额26.41亿元、所有者权益16.19亿元,其中,兴石集团资产总额34.3亿元,负债总额18.98亿元,所有者权益15.32亿元;乡投集团资产总额8.3亿元,负债总额7.43亿元,所有者权益0.87亿元。2024年两家公司营业收入33735.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3.11万元。注:其中,兴石集团营业收入28488.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53万元;乡投集团营业收入5247.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2.64万元。

两家企业共有员工210人(不含劳务派遣和临聘人员),其中:兴石集团78人、乡投集团公司132。2024年度企业共承担人工费用2637.3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305.09万元、企业承担的保险费用332.30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止202412月底,我县国有金融企业1家,即石台县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至1231日,担保公司资产总额2.64亿元,负债总额0.58亿元,所有者权益2.0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0.7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58.27万元),净利润143.06万元。公司现有职工4人,另有3名劳务派遣人员,2024年承担的人工费用为57.01万元,其中4名职工人员工资37.42万元、企业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19.59万元;3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用29.42万元。

(三)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全县隶属于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19个,由59个主管部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截止202412月底,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5.89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5.8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0.00亿元)、负债总额3.8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2.83亿元、事业单位:1.03亿元)、净资产32.0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13.06亿元、事业单位18.96亿元)。净资产较上年新增6.57亿元,主要为新增在建工程6.42亿元,具体包括:水利局新增4.58亿元资产,农业农村局新增0.84亿元资产,教体局新增0.45亿元资产,牯牛降管理中心0.46亿元资产、文旅局0.067亿元资产、公安局0.036亿元资产等。

截止202412月底,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及构筑物4255.41㎡,取得租金119.97万元;处置车辆资产23台、家具办公设备320件;取得资产处置收益11.95万元。

截止202412月底,我县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金额184120.95万元,其中: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金额28848.2万元,包括交通设施资产12383.81万元,供排水设施资产6316.85万元,能源设施资产400万元,环卫设施资产3551.38万元,园林绿化设施资产5874.44万元,其他市政设施资产321.72万元;水利基础设施资产入账金额106695.2万元,包括防洪及治涝工程69351.75万元,灌溉工程5334.7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2803.4万元,水库工程19205万元;乡镇村道设施固定资产入账金额48548.56万元,包括村道固定资产共15355.44万元,乡道固定资产33193.12万元;道班房屋设施固定资产原值28.99万元,累计面积17738.05㎡。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全县土地资源141383.24公顷,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93.5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55平方公里。自然资源部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明确我县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别为61134.75亩和53394.75亩。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22098.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281.71公顷,农用地19294.75公顷,未利用地1521.92公顷。

2.矿产资源。全县主要矿种保有资源量为:电石用灰岩矿9453.21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11147.67万吨、水泥用灰岩矿1620.25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矿8715.14万吨、熔剂用灰岩矿575.78万吨、钒矿669.39万吨。

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867.83万吨,其中:电石用灰岩矿378.09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89.31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矿131.06万吨、熔剂用灰岩矿0.64万吨。

全县共有探矿权9个,采矿权5个。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石台县虎山坦矿区及深部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工作,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1550万元。

3.水资源。县境内水资源较为丰富,多年平均降水量1693.3mm多年平均径流深981.5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3.77亿。现有小型水库50总库容2923在册水电站20总装机容量1.88kW,年平均发电收益1500万元。

4.森林资源。全县林地面积192万亩,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90.61%,其中有林地面积173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0.1%。活立木总蓄积量69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4.68%,林木绿化率90.36%。全县公益林面积84万亩,商品林108万亩。全县天然林面积127万亩。全县国有林地面积18.51万亩,国有林地森林蓄积量达135.36万立方米。

5.湿地资源。全县国有湿地面积1454.65公顷,其中,省级重要湿地1处,为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规划总长度约90千米,总面积1826.44公顷(包括国有和集体),共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湿地合理利用区三个功能区域。其中,湿地保育区853.52公顷,占总面积的46.73%;恢复重建区269.16公顷,占总面积的14.74%;合理利用区703.76公顷,占总面积的38.53%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1.持续深化改革,谋划国企发展新征程。按照省、市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围绕现代化产业建设、国企科技创新机制、重点领域保障、服务地方战略发展、国企内部整合重组、市场化经营机制、国资监管体制、国企党建等8个方面制定《石台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国有企业营收能力不强、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

2.优化国资布局,整合培育产业新动能围绕农业、康养、文旅三大板块,组建成立乡投集团,并将石台县蓬莱仙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兴石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台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石台县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石台县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和石台县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注入其中,通过整合康养、旅游资源等产业要素,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引领我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水平。

3.聚焦主责主业,锚定投资发展新方向制定《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重组整合实施方案》,按照兴石集团主业责任,聚焦集团公司建筑施工总承包、产业投资与运营、建筑市场上游业务、第三方服务业务、市场主体合作投资开发等五大板块,找准兴石集团发展方向。同时,组建安徽工业园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兴石新能源、供水公司注入其中,整合水电发展等相关资源。

4.深化亏损治理,精减管理压缩各层级按照县属企业控制在三级以内的要求,开展国企清理退出工作,清理无业务、无贡献的8家兴石新能源子公司,并在县法院民事调解下,厘清小水电水电站、庆丰三级水电站、联合水电站三家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并将其吸收合并进兴石新能源。同时,梳理集团公司资产台账,将原牯牛降资产公司、硒能公司合并为资产运营公司,专司国企资产管理运营。

5.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整治多维度。印发《石台县国有企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石国资委〔2024〕5号),制定《石台县县属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对各级子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安全要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并不定期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整改各项问题20余条,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全年生产0事故。

6.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融入各环节坚持“国企姓党”根本属性,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努力打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红色引擎”。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践行党组织前置研究,制定《石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石台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石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招待管理管理办法》,不断夯实国有企业政治根基,推动基层党建标准化,队伍能力专业化,责任落实精细化、党建成效品牌化,切实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中的方方面面。

7.落实审计整改,保障整改到位见成效。严格落实安徽省审计厅对我县融资平台公司专项审计问题反馈整改事项,并根据《石台县落实融资平台公司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坚决整改到位,针对其反馈的17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4个,其中:属于立行立改问题7个,持续整改的2个,分阶段整改5个。尚在整改问题3个均为持续整改,整改时间均能达到时序整改进度要求。(注:持续整改问题要求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践行企业使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机构桥梁和纽带作用,解决小微企业、“三农”民营经济主体融资难题。加大小微企业担保支持力度,提高小微企业及“三农”担保户数和规模2024年累计为151178笔)户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和农民提供贷款担保,担保33782万元,为11户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14,借款金额3610万元。

2.加快代偿清缴,降低担保业务损失。截止1231日公司应收代偿款账面余额1794.94万元(扣除代偿补偿资金1324.93万元,公司实际承担470.01万元),共14/18笔,其中,2024全年新增代偿项目1笔,代偿金额16万元(邮储银行创业贷项目)。2024年追偿收入724.18万元。

(三)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1.开展资产清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资产自查清理的函》(石财国资函〔2024〕24号),针对多家单位反映的车辆资产和资产年报账目账实不符的问题,通知各产权单位认真清查盘点本单位的车辆资产,完善车辆资产处置手续,共收到13家单位单位车辆资产处置申请,共处置车辆资产23台,处理资产账面原值达407.3万元。

2.摸排存量资产,筑牢资产盘活基石全面理清资产底数,为盘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打好基础工作。结合前期摸排的存量资产数据,以及会同教体局对全县79所闲置校舍资产实地走访,提出资产分类盘活处置建议,并将小河镇3所交由乡投集团代管,增加集团现金流。同时,完善市场监管局黎明路房产、原县社保局房产权属登记,通过市场化方式将原县社保局房产以1239.4万元成功出让。

3.规范资产处置,落实涉改单位资产交接。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县级机关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石财国资〔2024〕99号),督促涉改单位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工作。截至2024年底完善5家涉改单位固定资产划转交接手续,涉及资产400余件,资产账面原值达275.5万元。(注:另有3家涉改单位已经完成了资产划转申请手续,待2024年资产年报完成后在资产系统内予以划转,涉及资产800余件,资产账面原值达1039.68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24年我县国有资产资源出让取得收入8154.24万元,其中:出让土地637.93亩,出让价款3902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4007.12万元,水资源费收入49万元,木材出售收入 196.12万元。

三、县人大常委会对上年度国资管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遵照县人大常委会对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主要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一是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出台《石台县乡村振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整合优化农业、文旅、康养等资源要素,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打造生态康养旅游名县;二是理清国有企业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突出国企主业,聚焦优势实业,出台《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重组整合方案》,根据兴石集团发展功能定位,进行内部重组整合,围绕国企主业,把好国有资本准入关口,坚决遏制国有企业多元化、“铺摊子”倾向,避免多层架构监管、防止企业无序扩张;三是加大“减压”和亏损治理等工作力度,精准压缩管理层级,实施与企业发展协调同步、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对兴石集团进行“瘦身健体”,同时全面清理连续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确保到2025年,国有企业亏损面、亏损额明显下降,“两非”、“两资”基本全面出清。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创新反担保方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断优化担保业务准入条件及办理流程,加强业务产品创新和反担

保方式创新,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建立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完善《石台县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细则》严格执行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责任认定,对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或代损后的项目,严格执行尽职免责责任认定工作程序,激励从业人员勇于担当作为;三是防范融资担保风险,健全风险互担机制,出台《石台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代偿补助实施方案》,积极与省再担保公司对接,做好代偿补偿的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市县两级担保机构联保、分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及时构建业务共担、风险共担、政策共享体系。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一是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强化资产的预算安排,实现对固定资产的有效控制,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量;二是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督促各单位开展账务核对,规范各类资产会计核算,确保资产信息全面、准确和完整;三是加快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利用,进一步挖掘存量资产利用价值。

四、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1.乡投集团负债率过高或制约企业发展乡投集团于2024年9月正式组建运营,公司资产体量较小,且营收能力薄弱,注入各家公司除去蓬莱仙境旅发公司外,多为亏损企业,整体负债率80%以上,故在整合旅游资产或产业投资等方面能力弱,见效慢。

2.兴石集团融资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企业融资面临更高要求,受资产规模、现金流等制约,兴石集团在银行信用评级难以适应其发展需要,后续在贡溪水库、铁路专用线等重大项目兴石集团将面临更大挑战。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代偿损失或将扩大。截止12月31日,公司登记呆账核销项目4户/9笔,共745.85万元,代偿项目中处于破产项目4户/5笔,代偿本金762.03万元。代偿款追回难度大,周期长,代偿额不断升高。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1.存量资产盘活难度大。经对我县国有资产多次摸排,发现当前的存量资产主要表现为分布散、面积小等现状,如:各乡镇的闲置校舍;或资产权属不清,如库区开发公司门面房产;或土地性质用途难以变更,如县残联老楼、百果园幼儿园等房产,存量资产难以有效利用。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方面产权单位“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已损失资产仍然长期挂账,造成资产账实不符,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建成后或未能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截止目前资产入账30年以上资产仍有400余项;另一方面闲置资产少有单位愿意申报入公物仓资产系统,闲置资产难以发挥使用效益。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

1.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一是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完善县属企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县属企业人才建设,加强县属企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贯通联运、一体落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2.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整合重组。一是打造工程资质健全,产业链完善的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具有市政、水利资质的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进一步拓展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领域,提高行业竞争力;二是盘活鱼龙洞、秋浦河景区资产,通过资本注入或与市场主体合作开发的方式,不断整合县域旅游资源,打造旅游产业链,发挥产业集群优势,让游客留得住,变“一日游变过夜游”。

3.优化调整国有企业授权放权清单一是根据《新公司法》和省市新一轮国企授权放权清单,结合我县实际,持续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授权放权事项,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二是针对现有的放权事项,通过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石台县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3年版)》,保证县属企业接得住、管的好、行的稳,确保权利在制度的笼子里有序运行。

4.持续提升国资监管针对性系统性。一是加强出资人监管,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建立“一利五率”经营指标考核体系;二是对新组建的乡投集团进行定人定岗,核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三是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竞聘上岗和不胜任退出等相关制度,鼓励集团公司与各级子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

5.全力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壮大国企规模。一是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县内闲置校舍收归国有的重要部署,根据土地性质、校舍状态、位置分布,将国有集体的54家闲置校舍视实际情况办理权属登记,进行评估后注入县属国有企业,提高国企资产规模,或对外公开出让,盘活利用;二是结合此前摸排的全县存量资产,挑选产权清晰,能发挥经济效益的资产对外出售,或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作为注册资本注入其中,提高净资产比重,增强企业投融资能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创新服务模式,释放融资担保活力。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以科技手段和互联网工具为普惠金融赋能,推动银担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银行贷款获得率。采取风险分担、风险共管合作模式,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更好地服务县域小微企业和“三农”。

2.强化制度建设,优化担保业务流程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以物抵债管理办法》《抵债资产处置办法》等制度,全面构建保前尽调、保中审查、保后管理、风险预警、代偿追偿全流程闭环风险管理制度框架。

3.设定风控目标,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围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挽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设定企业年度业务开展目标,确保控制年度代偿率不超过4%,一类资产占比不低于30%,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等执行目标。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1.规范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流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修订完善《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出台《石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确保资产从购置到报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资产从取得到处置销账的全周期闭环。

2.清理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往来款项严格落实县委巡察问题整改要求,扎实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按照“摸清底数、科学分类、规范处置”的原则,核实梳理各单位债权债务,拟定分类处置意见,确保债权债务清理取得成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共享共用结合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资产年报,摸清资产底数,充分挖掘闲置资产鼓励各单位将闲置资产纳入公务仓管理,做好资产整合调拨,进一步扩大资产共享共用的范围,避免资产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

坚持做好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是持续发挥土地要素保障作用。围绕我县能源、城市建设等需求,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做好土地供应;二是范矿山开采行为。严防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矿山开展“跟进式”生态修复工作,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三是构建用水管控体系将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指标科学分解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建立覆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用水管控体系。四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坚定走保护与发展并举、生态与产业双赢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