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汤新异代理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1月12日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石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汤新异代理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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