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的岗位补贴和单位缴纳部分社保的社保补贴,给予劳动者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50%的个人岗位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贷款人群的个人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就业帮扶车间补贴政策:被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脱贫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的标准给予就业帮扶车间运行补助。
4.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中小微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见习补贴,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
7.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企业组织新录用1年以内缴纳社保的员工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8.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组织入职1年以上,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的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9.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政策:对认定的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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