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台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慎始如终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水保障、水支撑,2021年石台县被国家水利部评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建立节水新机制。秉承“节约用水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理念,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节水工作体系。一是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个17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形成“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助、公众参与”的节水工作格局,定期调度推进节水重点工作。二是立足县情、水情,高标准谋划节水工作,出台《石台县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规范标准,为全县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三是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双控指标,将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
(二)精细管理筑牢节水新屏障。紧盯重点领域,打好系统节水“组合拳”。一是聚焦城区供水提质。对县城区老旧供水管网进行系统化改造,降低城区管道“跑、冒、滴、漏”现象,管网漏损率由20%下降至9.9%。二是聚焦工业废水回收。县内4家矿山企业通过购置节能减排设备、新建蓄水池等方式,实现工业用水闭路循环,工业废水回收利用量由2020年的1000吨提高到2024年的8万吨。三是聚焦生活污水处理再利用。统筹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年利用再生水10万吨,用于道路降尘和生态补水。
(三)凝聚合力营造节水新氛围。坚持节水优先,多措并举开展节水宣传,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一是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建成市级节水型企业4家,县级节水型小区6家,县级节水型公共机构35家。二是大力推广节水器具使用。积极开展节水器具推广活动,引导居民安装使用;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督促企事业单位更换节水器具,全县累计更换节水龙头、加水座便器等节水器具4000余套。三是大力营造节水氛围。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采取媒体报导、网络宣传、走访座谈、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达到“以小带大、以点带面”的效果,营造节水、爱水、惜水氛围,全民参与节水的积极性显著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规政策不完善。目前,国家层面上,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多为鼓励性、宏观性,缺乏专门的行业指导政策法规。但在市县级层面上,也只有少数城市出台了再生水利用的法规和规范,且相关政策规划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导致企业在推进再生水项目时缺乏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二是基础设施滞后。我县再生水基础设施薄弱,无专门的再生水厂和输水管网,目前仅依托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较为单一的再生水利用系统。且在下一步城市规划中没有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回用,尤其是在城市规模扩张进程中,未规划再生水水厂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应用结构单一。再生水的回用标准与现有污水处理模式下的排放标准之间存在落差,我县目前依托污水处理厂和企业自建的沉淀池建设的再生水利用系统,无法保障水质,导致目前我县再生水主要用于道路降尘和生态补水,用于生产生活的比例不大,这种“排放式回用”模式限制了其市场化进程。
四是成本倒挂问题。再生水利用的投资不足,技术水平也有限,这限制了再生水的处理效率和水质稳定性,且再生水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输送成本,由于多种原因,如设备折旧、耗费成本以及运营、管理等,导致再生水价存在成本倒挂问题,影响了再生水的推广和利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启动重点领域水效提升行动,结合再生水利用面临的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结构、成本核算等多个方面问题,统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再生水利用的产业化、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促进石台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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