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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石台县2026年粮食生产单产提升攻关点遴选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04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石台县2026年粮食生产单产提升攻关点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5:09 来源: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聚焦粮食生产单产提升核心目标,破解我县粮食生产瓶颈,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单产提升示范标杆,辐射带动全县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石台县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粮食生产单产提升攻关点(以下简称“攻关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科学布局、择优遴选、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强、技术应用意愿高的区域和主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辐射性,确保攻关点能有效破解生产难题、提升单产水平,为全县粮食单产提升提供实践支撑。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种植水稻、油菜主要粮食作物,且符合遴选条件的行政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申报主体”),均可申报攻关点。

三、遴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地块要求:攻关点地块相对集中连片,水稻、油菜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田块土壤肥沃、地势平坦,无重金属污染,适合开展单产提升技术集成示范。

2、设施条件:水利灌溉设施配套完善,抗旱排涝能力较强,能保障粮食生产关键生长期用水需求;田间道路通畅,便于农机作业、技术指导和物资运输。

3、生产基础:申报主体近2年粮食种植规范,无抛荒、弃种现象,无重大病虫害暴发记录,粮食单产水平高于当地平均水平5%以上。

(二)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种粮大户除外),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虚报冒领农业补贴等行为,愿意承担攻关任务并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开展。

2、具备一定的技术承接能力,拥有专业种植技术人员或愿意与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作,能够积极落实单产提升各项技术措施,主动参与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

3、示范带动能力强,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学习应用单产提升技术,助力周边区域粮食单产同步提升;优先选择带动农户数量多、示范效应突出、近年粮食生产过程中获得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先进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技术要求

1、申报主体需结合地块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单产提升技术方案,明确攻关目标、技术路径和实施步骤,计划集成应用优质高产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化作业、节水灌溉等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

2、愿意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技术试验、数据监测、测产验收等工作,及时反馈技术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四)目标要求

攻关点2026年粮食单产较2025年当地平均单产提升5%以上,且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技术集成应用覆盖率达100%,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单产提升技术模式,带动周边地块单产提升1%以上。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211日)

申报主体对照本公告遴选条件,自愿填写《石台县2026年粮食生产单产提升攻关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主体资质证明、地块权属证明、种植情况说明、技术方案、相关荣誉及技术人员资质等),经所在乡(镇)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报送至石台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

(二)审核评审

1、材料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

2、现场核查:成立评审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地块集中连片情况、基础设施条件、生产基础、技术准备等情况,形成现场核查意见。

3、综合评审: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意见,围绕基础条件、主体能力、技术方案、示范带动、攻关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确定拟入选攻关点名单。

(三)公示公布

拟入选攻关点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石台县2026年粮食生产单产提升攻关点,并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攻关点遴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遴选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确保遴选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严格标准,规范申报。申报主体要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各乡(镇)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履行初审职责,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按时报送,逾期无效。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主体报送材料时,需确保材料齐全、规范,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东东

联系电话:0566-6027255

报送地址:石台县农技推广中心(仙寓路3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