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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负责人解读】《石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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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石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12 11:25 来源: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24年2月8日,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文物普查工作,随后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24〕3号)和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皖文物普查发〔2024〕1号)以及《池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池文物普查发〔2024〕2 号)相继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2026年6月结束。

为落实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根据县政府安排,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于2024年2月初开始着手起草,认真对照国家、省、市文物普查方案,结合县区实际,形成石台县《实施方案》;随后县文旅局在局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讨论,并公开征求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向县政府常务会提交议题。2月8日,经石台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石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石政秘〔2024〕6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全县文物普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任务分工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总体要求。文物普查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保护管理机制。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主要任务。普查范围是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具体任务包括复查已认定登记文物、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公布文物、建立文物资源目录、建立数据库。普查方式是以县域为基本普查单元,采取实地调查方式,准确查清全县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并按照程序进行信息汇总、审核、上报。

实施步骤。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2026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第二阶段是实地调查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第三阶段是成果形成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

工作措施。普查工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经费保障、加强质量控制、建立数据追溯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积极宣传引导。需要重点汇报的是经费方面,按照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方案,本次文物普查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支出,其中县级普查机构工作经费、编制内在职人员支出、临聘人员劳务费等须由县财政承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印发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要求普查经费分级负责,规定地方财政普查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地方普查机构工作经费、实地调查费、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同时,在文物普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县文旅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还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任务分工。文物普查工作涉及多部门,为明确工作责任,我们还对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的18个县直部门逐一进行了分工,对乡镇政府工作也进行了分配。

三、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认真推进全县文物普查工作。

一是建立普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鉴于我县文物资源特点和四普工作任务量,需先期开展普查实地试点工作。按照省局关于成立普查队的要求,我局将迅速组织成立了一支普查队。同时,加强普查队员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派出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文物普查培训班,组织县普查队开展实地试点演练。

二是整理三普资料,梳理各类信息。归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和历次不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建立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逐一对照,逐处明确保护级别,为田野调查做好资料准备。对2012年以来考古工作中、池州市文物大保护大普查以及征集的文物线索等进行了摸排,掌握产权属性、保存现状等情况,确定有价值的新发现文物线索,普查小组已按要求已做好了分类归档。

三是开展田野调查,强化文物保护。经过充分准备,县普查队从7月开始全面推进田野调查,到现场查看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保存状况和环境变化,运用信息网络、遥感系统和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采集文物信息。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县普查队坚持全面保护的观念,现场向文物所有人、使用人和镇、村干部宣传文物保护法规知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要求尽快进行整改,督促乡镇政府深入推进。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推进普查。积极申请落实县级经费,同时向各乡镇发出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县普查队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衔接和协调村、社以及文物所有人、使用人配合开展田野调查,协助收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处置和解决文物普查中排查到的安全管理问题。

五是开展普查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将尽快起草《石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根据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系列宣传,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普查工作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报道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民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认真答复在文物普查过程中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文物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